昌吉市关于采购服装的项目竞价公告

昌吉市关于采购服装的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市关于采购服装的项目

项目编号:620*****59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海治/丛媛媛 132*****791/ 186*****95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5 18:24 - 2024-11-20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服装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被套; 采购人需求描述:1货物清单详看采购需求附件。2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 3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的强制性标准(GB/T),如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4按需供货,按需结算。 5.字数所限,请认真阅读采购需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服装:送货至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按需结算、详细见附件信息;
1批 *****.00 送货至指定地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一次性结算
详细见附件信息

买家留言:1货物清单详看采购需求附件。2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 3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的强制性标准(GB/T),如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4按需供货,按需结算。 5.字数所限,请认真阅读采购需要附件。

附件: Excel_公安局服装招标参数(1).xlsx

响应附件要求:1、拟中标后先查阅样品,样品合格后中标方负责服装设计,制作、运送并交付使用,所供服装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满足所有参数要求经确定无误后,最低价中标,中标后5日完工并交付使用。
2、各参与投标方,必须在投标人响应明细中清楚注明各类投标商品的材质、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严格按照上述表格所列事项投标,未按要求投标的,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
3、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放入投标方参数内,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GB/T强制性标准,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如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4、按采购方实际需要,指点地点服务并交付使用,服务制作后采购方有临时配合事宜,中标方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服务。 5、中标方在服务设计、运输、组装、制作、卸载等过程中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方在服务制作,设计、运输、组装、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火灾、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运输损坏、变形等)均与采购方无关,均有中标方自行承 。 6、中标方要使用有相关资格、资质的人员从事中标服务等全流程。 7、中标单位及个体户无违法犯罪记录。 8、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具体结算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 9、采购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部分全部服务内容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中标方负责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 11、合同争议的解决(1)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诉讼。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昌吉市世纪大道100号昌吉市XX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供货时间、地点、验收。 1、拟中标后先查阅样品,样品合格后中标方负责服装设计,制作、运送并交付使用,所供服装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满足所有参数要求经确定无误后,最低价中标,中标后5日完工并交付使用。 2、各参与投标方,必须在投标人响应明细中清楚注明各类投标商品的材质、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严格按照上述表格所列事项投标,未按要求投标的,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 3、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放入投标方参数内,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GB/T强制性标准,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如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4、按采购方实际需要,指点地点服务并交付使用,服务制作后采购方有临时配合事宜,中标方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服务。 5、中标方在服务设计、运输、组装、制作、卸载等过程中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方在服务制作,设计、运输、组装、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火灾、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运输损坏、变形等)均与采购方无关,均有中标方自行承 。 6、中标方要使用有相关资格、资质的人员从事中标服务等全流程。 7、中标单位及个体户无违法犯罪记录。 8、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具体结算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 9、采购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部分全部服务内容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中标方负责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 11、合同争议的解决(1)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诉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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