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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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镇自2019年起组织开展了《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立足九龙湖镇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新要求,整体谋划了全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地点:九龙湖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镇海区九龙湖镇龙源路7号)
二、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9人。在镇海区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二)听证旁听人。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29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或当面提交等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jlhzzrs@163.com ,当面提交请至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办公室109办公室(地址:九龙湖镇龙源路路7号,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一人一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或半年以上居住证扫描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将于12月6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574-********(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特此通告。
九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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