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滇池流域入滇河道及支流沟渠监测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2024年滇池流域入滇河道及支流沟渠监测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定)》(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度财〔20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4年滇池流域入滇河道及支流沟渠监测服务,现将该项工作购买服务计划编制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滇池流域入滇河道及支流沟渠监测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
三、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703 监测服务。
五、 资金预算
度假区管委会2025年预算安排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中列支******.00元。
六、 购买内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滇池流域入滇河道及支流沟渠监测服务,包含14个监测点位每日一次的水质总磷监测及数据录入工作。监测点位为星海排洪沟(海月路口)、青苔河(滇池卫城3号门旁)、海晏村右支(梁王河)、盘龙江-严家村桥、金家河-金太塘、 采莲河-江尾桥、捞鱼河(胜利河)大渔乡土萝村入湖口、盘龙江广福路桥头、金家河广福路桥头、采莲河广福路桥头、捞鱼河(三板桥自动站)、船房河-船房五社桥头(一检站)、船房河广福路桥头、 海晏村右支(梁王河)入境断面,共计14个采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总磷(采样分析)、浊度(现场检测)。
七、 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宣传活动服务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项目总额未达到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事项,拟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手册》开展采购。
九、 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按照(HJ91.2-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HJ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质控工作。
十、 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 联系方式
线封美,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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