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机关天津市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水务局机关天津市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水务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8: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 ||
预算金额 | ¥9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林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转820、133*****183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水务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 |
天津市水务局机关 天津市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TJSGPSNLTSGZSSFA/HT-202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水务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SGPSNLTSGZSSFA/HT-2024-01 项目名称:天津市供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0万元 最高限价:91.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单位,且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登记执业单位应为供应商单位,且登记专业应包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11月26日10时30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到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号:955*****718********;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水务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林凯 电 话:022-********转820、133*****183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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