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
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漳州市龙海“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兴古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龙发改审〔2024〕18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福建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隆教乡;
2.2.工程建设规模:兴古路是西北-东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西北起沿海大通道,东南至规划横一路,道路全长约610m,道路红线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沥青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箱涵工程等。预算审核价为********.55元(含暂列金******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包括沥青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箱涵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规定,城市次干路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属于中型工程,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工程类别为城市道路中小型规模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55元(含暂列金******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的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②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08:00:00至2024年12月10日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取值为8.00%-12.00%,含8.00%,不含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10日9:00前(指款项到达账户
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0日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四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邮编:******
电子邮箱:liujianzhi@cntcitc.com.cn
电话:131*****001、0591-********,传真:/
联系人:刘剑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龙海区石码镇大埕28号
联系电话:0596-*******、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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