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民营经济总部园E12-02、E1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公示

《张江民营经济总部园E12-02、E1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公示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上海市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公示。

规划名称:《张江民营经济总部园E12-02、E1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

草案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在2024年12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电邮至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处(来信请注明“《张江民营经济总部园E12-02、E1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公示意见反馈”)。

公众意见邮寄地址:张东路1158号3号楼

邮政编码:******

电邮:zjgh@pudong.gov.cn

一、实施深化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对象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民营经济总部园E12和E15街坊,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十四路、北至沔北路、西至规划十三路—规划二路—规划十二路、南至沈家漕,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3.22公顷(计算至道路中心线和河道中心线)。

二、实施深化内容:

1.公共通道:

在E12-02地块与E15-04地块之间跨规划二路设置地下连通道,宽度不大于10米,线型、端口可变。

2.增加管理备注:

E12-02地块与E15-04地块增加备注,其内容为“连通道: 在符合交通组织、城市安全和土地、建设相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在E12-02地块与E15-04地块之间跨规划二路设置地下连通道,宽度不大于10米,用于地块间的交通和管网联系:通道线型、端口均可变,建管阶段以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总部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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