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重新招标

如东县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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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评分类别分值评分标准
1企业信誉4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CMA资质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企业实力11分投标人自有联合疏通车2台、CCTV检测机器人2台、管道潜望镜2台、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1台、50KW及以上发电机1台、高压气囊(所含规格为:DN400、DN500、DN600、DN800、DN1000)2套、50KW及以上水泵1台,每配置一项得1分,最多得1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1、以上内容须提供购买的设备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发布之日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高压气囊须提供所有规格,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3项目组成员4分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市政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证书1名得1分;具有低压电工证或建筑电工证1名得1分;具有下水道养护高级工2名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注:①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正式员工,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份至2024年10月份中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同一个人可以同时具有多种证书。②以上内容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4技术服务方案(51分)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排水管网维修养护(含巡查、疏通、清淤、检测)作业流程科学、规范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科学、合理,描述详细完整,对项目需求解读准确,规范性强的得8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描述较完整,对项目需求解读较准确,规范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描述一般,对项目需求解读一般,规范性一般的得2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4技术服务方案(51分)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编制年度养护计划编制科学、规范等进行综合评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方案编制科学、合理,描述详细完整,完全响应项目需求,规范性强的得8分;方案编制较科学合理,描述较完整,基本响应项目需求,规范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描述一般,规范性一般的得2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4技术服务方案(51分)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有限空间作业措施规范,中毒窒息应急预案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科学、合理,描述详细完整,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描述较完整,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4技术服务方案(51分)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12345”热线、数字城管、人民来信及上级交办案件事件处置及时、规范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科学、及时,描述详细完整,完全响应项目需求,规范性强的得8分;方案编制较科学及时,描述较完整,基本响应项目需求,规范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处置及时性一般,规范性一般的得2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4技术服务方案(51分)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排水管网设施应急维修和抢修时间保证的具体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8分;方案保证措施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保证措施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4技术服务方案(51分) 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人员配备力量、为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技术支持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响应及时、服务体系完整、人员配备力量充足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方案详细、响应虽有滞后服务体系尚算完整,能基本确保业务稳定运行的,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笼统、响应滞后、人员配备一般、服务体系虽完整,但缺乏有效保障业务稳定运行的措施,承诺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的得 2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4技术服务方案(51分)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承建的养护案例进行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符合排水管网养护合理化建议等进行综合评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方案总结到位,分析合理,合理化建议合理性强的得3分;方案总结较到位,分析较合理,合理化建议合理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总结一般,分析一般,合理化建议一般的得1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计量 单位工程量金 额(元)金 额(元)金 额(元)
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计量 单位工程量控制单价(元/米)投标单价(元/米)合价(元)
1沿河支管网(景安负压污水支管网)巡检及主管网和接户管疏通,主规格De110200015
2陆地支管网巡检、主管网和接户管疏通670015
3提升泵站5个泵站巡检及每季度对泵站和消能井清理54000
4管网检测管网缺陷性检测及出具检测报告300030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
序号项 目名 称具体要求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
1如东县河口镇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地勘察、答疑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

如东县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重新招标)
项 目 名称:如东县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
采购人名称:江苏东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 理 单位: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 购 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O二四年十一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6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0
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4
第六章 合同 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重新招标)
如东县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招标信息,并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限:本工程养护期为一年(以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养护期满经甲方考核认可,可优先续签下一年养护合同。
5.最高限价:******元,各投标人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及招标控制单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实时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6日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街道人民南路12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3.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勘察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江苏东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人:汤亚军
电话: 188*****600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人:许静
电话:151*****35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金额为:金额为:中标价的2.5‰ (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请各投标供应商将此费用一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时准备好代理费用,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束后向代理单位缴纳。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采购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采购文件详细编制。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响应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投标报价表
12.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的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的报价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仪器、机械、设备、材料、作业用水、能源(电、燃料)、运输、管道淤泥处置、技术支持与培训、安全防护、劳动保护、交通组织、资料编制、招标代理费、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所涉及的管道封堵、清淤、临排等一切费用在内。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2.4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13.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
13.1 对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所需案例的简介;
13.3 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4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15.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5.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4 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开标结果公布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7.投标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响应文件,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8.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或做无效投标处理。
18.2 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应:
(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18.3 如果投标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18.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8.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 采购人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
22.投标人参加磋商
22.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磋商。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23.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
23.1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3.3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3.4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24.评审程序、内容
24.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2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4.3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出最终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4.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最后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24.6 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4.7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25.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25.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3)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对采购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9)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11)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5.3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采购监管部门,经批准后将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
26.确定成交单位
26.1磋商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成交候选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26.2如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26.3评审结束后,成交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7.质疑处理
27.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领取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
27.2质疑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盖公章(原件),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7.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7.4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8.中标通知书
28.l 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28.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签订合同
29.l成交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9.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成交者,或重新采购。
29.4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0.服务的追加、调减
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0.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1.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注:转账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养护期满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报请主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招标。
31.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八、其他说明
1、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
第三章 项目需求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法规规定,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及镇区污水管理的要求,有序开展镇区污水设施养护维修工作,保障设施功能性和结构性完好与安全稳定运行。
一、养护范围及内容
河口镇雨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养护、应急抢修工程,包括河口镇雨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处理设施等的日常巡查、疏通、清淤、养护及管道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应急抢险抢修及维修工程量超过1000元/次/处按实际工作量另行结算,但应报甲方审核通过(应急抢险抢修及维修应及时出具应急抢修维修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1.养护要求: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的规定,对检查井、接户井、截污井、出水口清掏(清淤),障碍物清理等根据工况自行考虑作业方式;按照《雨(污)水管网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对镇区范围内的污水主支管进行全面管理和养护,保证管道畅通、不漫溢;积泥不超标、保障设施完好;对中天电气、人民路、中天导线、货场路连接线、景安负压共计5个提升泵每季度进行清淤及每日巡查工作,其中景安提升泵负责在线APP监控流量费用支付,配合镇区督促排水户(特别是餐饮、菜场、美容美发、酒店浴场、洗车等污染重点户)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建预处理设施,保证其达标排放,如养护中发现私接乱排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书面反馈。
2.维修内容:(1)沿河管网(景安负压):包括污水主管与接户管的连接件、清掏化粪池、接户管及全年不超过3次技术人员现场故障排查,负压主管网仅限于巡查不包括维修;(2)陆地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工程量在1000元以下的小型维修。
3.定期进行疏通,每年组织一次对雨污水管网全面疏通,每季度对泵站和消能井清理一次,清掏的垃圾、淤泥必须倒入甲方指定地点。
4.建立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升泵池、消能井是否堵塞;泵站是否正常运行;污水窨井和管道是否有损坏、漫溢现象;是否有污水井盖、防坠网丢失、损坏等现象。对于堵塞等现象,及时组织疏通;对于需要更换维修的地方,及时组织更换维修。养护区域如有在建工地(老新村改造、街巷改造、其他管线施工、建筑工地等),加强巡视频率和质量,必要时采取旁站形式,阻止垃圾泥浆流入窨井,制止有损排水管道、窨井等行为;如因看管不到位,应承担其相应损失责任。
5.服从镇区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养护工作。按镇区的要求统一着装,文明作业,接受居民的建议和投诉,不与居民争吵;与所在镇、村、社区保持良好关系,及时解决镇、村、社区反映的排水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便民热线等社会反映的排水问题。
6.积极做好 “12345”热线、人民来信及上级交办案件的处置,应在收到有关养护范围内管道淤积、堵塞,检查井、接户井、化粪池外溢等信访案件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案件有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案件无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在24小时内处置完毕,并于处置完成后1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甲方。如属管网结构缺陷,疏通、清掏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甲方确认。
7、安全要求:乙方养护、维修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统一标识的施工服和安全帽,保障行人、交通车辆及自身的安全,若非紧急需要,施工时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期,因操作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巡查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或施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重大影响和安全事故,由养护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8、施工要求:市政养护、维修施工时,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主动协调好周边对施工造成影响的矛盾和纠纷,加强对依附于市政道路的各种管线和绿化等其它设施的现场保护,若对施工产生影响,须及时向甲方及相关管理单位请示报告,在取得批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不得随意破坏或野蛮施工。
9、人员设备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养护维修项目经理具备外部协调、内部调度的能力水平,能迅速响应甲方交办的养护维修任务,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应急养护事件;乙方必须保证日常巡查人员和泵站值班人员工作的正常化、常态化;乙方必须按照要求将养护人员和机械设备安排到位,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随时接受维修养护任务(包括不可预见的应急抢险维修工程)。
10、工期:本工程养护期为一年(以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养护期满经甲方考核认可,可优先续签下一年养护合同。
11、工程款支付方式:验收完第一年付至合同价的40%,第二年付至合同价的70%,第三年付至审计价100%(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12、养护合同外及未计入养护维修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单价,由养护单位编制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下浮15%结算。
13、具体巡检、主管网和接户管疏通、气囊封堵拆除处理范围由甲方指定。
三、服务期限:
本工程养护期为一年(以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养护期满经甲方考核认可,可优先续签下一年养护合同。
四、验收及付款方式
1.验收:本项目由甲方按规定组织定期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单。
2.付款方式:验收完第一年付至合同价的40%,第二年付至合同价的70%,第三年付至审计价100%(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注:付款前,须由乙方出具书面付款申请,同时提供现行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养护合同外及未计入养护维修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单价,由养护单位编制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下浮15%结算。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服务,确保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及伤亡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供应商如违反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如需采购人配合工作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6.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采购人鉴定结果为准,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
7.服务所需的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自备安排。其设备使用费纳入服务价款。
8.成交供应商的总报价为本项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除采购人服务区域、任务范围调整,该调整引起的工作量增减双方协商解决)。
9.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的工作质量评定考核,每次考核情况招标人以书面、照片形式进行备案记录。
10.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两日之内组织队伍到位,未按期限到位的,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11.巡查记录不完整,有一次扣乙方500元。
12.巡查少一次,疏通维修不及时,被镇发现的,有一次扣乙方1000元。
13.由于巡查不到位、疏通维修不及时,导致产生信访举报的, 一次扣乙方2000元。
14.由于巡查不到位、疏通维修不及时,导致被县、市、省通报或扣分的,有一次分别扣乙方5000元、10000元、20000元。
15.乙方发现问题编制修复方案及预算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未审核同意,导致发生信访、通报或扣分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不得以此为由对乙方扣款。
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要按照,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工作流程,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无论造成乙方施工人员或造成第三方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在完成本合同施工过程中所聘用人员与甲方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18.异地注册(如东县外)的单位,中标后必须在如东县行政区域内设置有固定办公场所且正常有人值班,如未按本要求执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排列。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磋商小组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评标内容分报价及技术其他两个部分,总分100分。
(一)报价部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30x100%
注:上述“最低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合理的。如果最低报价属于恶意竞争或明显低于成本价,评审专家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技术部分(70分)
注:1.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业绩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相应条款不得分;
2.请各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
3.业绩应提供中文文本,如是外文文本,请翻译成中文文本并须公证处公证,否则该项业绩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4.所有打分项均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不予认可,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是补充投标文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数量、制作及密封
请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材料,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也可分别密封。若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二.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响应文件封面;
(一)资审部分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加盖投标人红色实物章印);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加盖投标人红色实物章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3,加盖投标人红色实物章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6.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份至2024年10月份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
8.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加盖投标人红色实物章印);
9.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和投标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并可以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技术部分
1.企业信誉;
2.企业实力;
3.项目组成员;
4.技术服务方案;
5.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认为以及满足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经济部分:
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加盖投标人红色实物章印);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封面参考格式)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附件1:
投标函
致:江苏东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我方承诺按照如东县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承担因迟延履行或工作失误等引起的一切责任。
2、我方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采购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贵方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3、我方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若中标,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4、若我方中标,我方投标文件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采购文件存在要求,而本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采购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作为供应商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优先安排本项目的实施,保证按照甲方和相关技术规定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如果成果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消减我方承担的项目经费,我方将放弃以此为理由的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之处,否则,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即使我方已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对于因此给其他供应商及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如东县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 采购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4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如东县河口镇雨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
备注:
1、本项目根据项目的管道长度进行单价报价,报出每米管道进行养护的全费用单价,合同结算价根据实际养护管道的长度*中标单价。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仪器、机械、设备、材料、作业用水、能源(电、燃料)、运输、管道淤泥处置、技术支持与培训、安全防护、劳动保护、交通组织、资料编制、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所涉及的管道封堵、清淤、临排等一切费用在内。未详尽的其它情形,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以上单价×工程量=合价,合价之和等于投标总价。
3、本项目最高限价:******元,各投标人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及招标控制单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投 标 人 名 称 (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合同
(本合同为参考合同,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及招标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作适当修改。)
如东县河口镇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
(工程类)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日 期:2024年 月
合同(工程类)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南通市如东县
签订时间:
根据 如东县河口镇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 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
一、项目内容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本项目工期: 签定合同后一年
四、质量要求: 合格
五、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以下方式结算: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结算。工程结束后,成交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材料价格不调整。
如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项目,投标文件中有适用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则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则由乙方编制结算价,经甲方签证并经审计后结算。
注: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如需追加的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价款超过本合同总金额10%的,必须重新按规定组织招标。
六、工程地点:江苏省如东县河口镇。
七、验收:本项目结束后由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单,乙方要出具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项目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以有权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为准。
八、付款:由甲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付款。
(1)验收完第一年付至合同价的40%,第二年付至合同价的70%,第三年付至审计价100%(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付款方式:乙方项目供需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向甲方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九、担保条款:供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需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元。该款在待合同履行结束且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需方退还供方(无息)。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迟延交付工程项目,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计算至交付合格工程之日止。
(2)乙方交付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除了整改、修复达标外,还应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十一、相关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所用所有材料进场须经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甲方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及产品进场。
(3)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施工等。
(4)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中必须每日清理施工场地,垃圾必须清理离场。竣工时对施工场所全面打扫,做到墙面、地面等均无污染。
(6)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甲方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防护及防高空坠落(如高空作业)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7)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注意对原建筑物原有工程项目的成品保护,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中如对已完工程项目有损坏,必须修复到位,不能修复的一律照价赔偿。
(8)乙方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乙方自理。
(9)材料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施工。隐蔽工程甲方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不可变更项目经理,施工资料(施工日记等)必须齐全作为付款结账的依据。施工现场做好防尘处理。
(10)其他要求: /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如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⒈)本合同条款;
(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
(⒊)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甲乙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⒋)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四、本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如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3:安全协议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如东县河口镇污水管网运维管护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的所有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年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时起在4小时以内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做好回访与整修,妥善解决矛盾,如承包人无理由推辞,影响回访处理的,发包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2: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3:
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期间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环保、消防政策、法律、法规等。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及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等;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含高空、电焊等作业】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赌博,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使用明火,做好消防防护工作;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工程施工协议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肆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工程廉政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就本工程特订立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和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
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
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
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2024 年 月 日 2024 年 月 日
发包人保留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的权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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