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发改双服〔2024〕60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兴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长丰县左店镇等10个乡镇市政管网完善提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CG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长丰县造甲乡、义井镇、左店镇、罗塘镇、杜集镇、杨庙镇、吴山镇、朱巷镇、庄墓镇、陶楼镇等10个乡镇政府驻地范围内的市政管网存在的错混接、管网缺陷(结构和功能性缺陷)进行改造修复;对区域内存在雨污合流的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区域内的管涵及泵站进行管涵清淤及一体化泵站改造,并完善市政管网未覆盖区域,提高管网输水能力。其中新建污水管网49.457km、雨水管网16.891km、出户管140.44km;改建污水管网42.973km,雨水管网18.932km,管涵清淤42.76km,新建一体化泵站16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约*****.75万元。
2.8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20日历天,运维期3年。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长丰县造甲乡、义井镇、左店镇、罗塘镇、杜集镇、杨庙镇、吴山镇、朱巷镇、庄墓镇、陶楼镇等10个乡镇政府驻地范围内的市政排水管网的病害修复、完善提升、清淤、雨污分流、出户管网建设、提升泵站、管网运行维护等。包含:
(1)勘察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的施工及相关验收配合工作。勘察包含但不限于测绘、排口溯源、雨污混接调查,提供满足后续建设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标准的管网数据,勘察工作须确保满足施工图设计需求;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初步设计图纸的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的施工及相关验收配合工作。
(2)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工程总承包采购范围的材料设施设备等。
(3)施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对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市政管网存在的错混接、管网缺陷(结构和功能性缺陷)进行改造修复;对区域内存在雨污合流的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区域内的管涵及泵站进行管涵清淤及一体化泵站改造,并完善市政管网未覆盖区域等。最终施工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4)运维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市政排水管网、检查井以及提升泵站的运维管理等,运维内容包含市政排水管网、检查井以及提升泵站日常巡查及养护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管网的日常巡视检查、管道疏通、排水管道渗漏检测、管道变形、沉陷维护等),以及其他为保持市政排水管网、检查井以及提升泵站正常运行进行的相关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3)、(4)要求:
(1)工程勘察须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须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维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业绩: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管网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运维(或运营)业绩。
注:
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运维(或运营)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运维职责的单位提供。
②如提供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则业绩提供方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职责;如提供的运维(或运营)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则业绩提供方在该业绩中须承担运维(或运营)职责。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4家。
(2)承担勘察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3.1.1(1)要求的勘察资质,承担设计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3.1.1(2)要求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3.1.1(3)要求的施工资质,承担运维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3.1.1(4)要求的运维单位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7*****886。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定量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 10 时 30 分。
8.2 开标地点:
R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2 楼 11 号开标室。
R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款和11.2款。
9.4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兴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南角北楼九楼
邮 编:******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苏涛、朱海啸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一: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210010*****25430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421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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