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闻中心播管部主持人置装采购项目(二期)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ZZB-XZX-202411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闻中心播管部主持人置装采购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闻中心播管部主持人置装采购项目(二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闻中心播管部主持人置装采购项目(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闻中心播管部主持人置装采购项目(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与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过诉论纠纷:
7.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关系
的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被禁止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招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使用,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贵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
贵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口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
绿地大厦B座21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
绿地大厦B座21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B-XZX-2024110
项目名称:新闻中心播管部主持人置装采购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采购需肃计划为《第一时间》和《说天下》《(直通市县区》栏月出镜主持人置装,共14人(⑦
男7女)、160套(件),其中男装75套(件)、女装85套(件)。其中,具体款式包含中式西
装套装、时尚西装套装、马甲、衬衫、裤子时装上装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甲方通知供货后,35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
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苏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书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与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过诉讼纠纷: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关系
的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被禁止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喇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
层)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
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裁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运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
座2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口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50%,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提供有效增值税
专用发票,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79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5998871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联系人:罗忧、安禹琦、常海婧、毕洋洋、刘丽
电话:024-81260388
电了邮件:1n1z81260388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
招标人或
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