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东方医院心脏病全国重点实验室装修工程展览展示分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ITEN-ZB-2024166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医院心脏病全国重点实验室装修工程展览展示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52653.36 元,招标人为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
学附属东方医院)、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确保东方医院心脏病全国重点实验室装修工程改扩建工程顺利推进,拟实施展
览展示分包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医院心脏病全国重点实验室装修工程展览展示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方医院心脏病全国重点实验室装修工程展览展示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自
然人响应;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4、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3:30~16:00)
2、地点: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01 室
3、采购文件工本费:1000 元(现金)
4、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
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01 室第四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01 室第四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ITEN-ZB-20241662
1.2 项目名称:东方医院心脏病全国重点实验室装修工程展览展示分包工程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最高限价:1052653.36 元
1.5 采购需求:
为确保东方医院心脏病全国重点实验室装修工程改扩建工程顺利推进,拟实施展览展示分包
工程。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
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
响应;
2.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2.3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2.4 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3.2 地点: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01 室
3.3 采购文件工本费:1000 元(现金)
3.4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
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01 室第四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01 室第四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 150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1-388045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 楼 601 室
联 系 人: 房磊
电 话: 021-63234076×1011
电子邮件: 9215610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