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全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永定区全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35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定区全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已由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2]F******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福建永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定区全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利用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坎市文秀产业园、洪山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厂房及永定区学校、医院及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屋顶,预计可利用屋顶面积75.77万平方米。建设装机规模约133MW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投资额:项目总投*****.48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0万元,含土建投资3256.78万元、设备购置费*****.40万元、设备安装费1861.02万元。
本项目可根据招标人需要分期分批实施。上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均暂定,招标人可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
维护管养: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2年内项目范围内全部设备、系统、站区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档案管理、常规巡检、故障处理、运维准备、制度建设、资料管理等,确保本项目光伏设施始终处于安全、稳定的良好运营状态。
协助融资:本项目中标人需协助进行项目融资,完成融资金额不少于*****万元,融资年利率不超过3.6%。
2.4.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维护管养期12年。
2.5 项目质量要求
(一)协助融资要求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融资目标(融资金额不低于*****万元,融资利率不超过3.6%,融资年限覆盖整个合作期)。
(二)建设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招标采购活动中与业主无任何合同纠纷或诉讼关系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至投标截至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5)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备注:信誉要求(1)-(5)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4 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3.6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当承担本项目协助融资任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 2 种情形的声明函附网站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或截图打印。
3.7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6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6日08:3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 6 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 6 日 08:30:00(北京时间)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和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08:30:00。
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永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洪山镇马桥街6号
联系人:廖工
电话:05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5室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0591-********、189-5085-5033
联系人:王工、卢工
监督部门:龙岩市永定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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