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松软低渗煤层超声增透耦合注氮驱替强化瓦斯抽采技术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松软低渗煤层超声增透
耦合注氮驱替强化瓦斯抽采技术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DC-服务-202406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松软低渗煤层超声增透耦合
注氮驱替强化瓦斯抽采技术研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旨在通过超声技术与注氮气驱替方法相结合,提升金城煤矿 C9 号煤层的
瓦斯抽采效率。首先,通过实验研究超声对煤体微观结构的影响,探索不同超声强度、频率
等参数对煤层瓦斯解吸和渗透性的作用机制;同时,研究不同注氮气驱替参数对瓦斯抽采效
果的影响,确定最佳注氮和超声增透的工艺条件。针对金城煤矿的煤层特性,开发适用于该
矿的超声增透与注氮驱替技术,并设计相关装备。通过现场试验验证增透和注氮驱替技术的
效果,评估瓦斯抽采的提升情况,并优化作业参数。最终目标是实现 C9 号煤层单孔瓦斯抽
采浓度提高 30%以上和单孔瓦斯抽采纯量提高 1 倍以上,持续抽采活跃期超过 10 天,同时
形成一套完整的、适用于金城煤矿的超声增透与注氮驱替强化瓦斯抽采技术体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松软低渗煤层超声增透耦
合注氮驱替强化瓦斯抽采技术研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松软低渗煤层超声增透耦
合注氮驱替强化瓦斯抽采技术研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2 投标人应为从事采矿科学与工程应用基础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培养采
矿工程/智能采矿工程专业人才的能力。
1.3 投标人需拥有煤矿灾害防治方面的正式全国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实验室资质,并提供
相关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煤矿工程相关专业等)技术职
称,并提供有效的职称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2.2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
从事瓦斯治理相关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企业项目等相关研究经历。须提供能证明项目
负责人业绩的佐证材料(企业项目提供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
要信息有盖章的材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以是资助项目批准通知或资助项目计划书。
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投标单位名称)。
3.财务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 2021 至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决算报告(包含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者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银行开具的
资信证明。【说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至少 2 个类似业绩,类
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煤层增透瓦斯治理领域的相关科研业绩,业绩需提供佐
证材料(企业项目提供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有盖章的
材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供资助项目批准通知或资助项目计划书。资格审查时,不提
供业绩有效证明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6 日 12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16 日 12:00(北京时间)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7:00(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2.1 法定代表人持以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2 委托代理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场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证明文件到云南东
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获取招标文件。4.网上获取方式:请投标人
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发送
至邮箱:dyzb2007@126.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进行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背景:
为解决当前金城煤矿瓦斯抽采效果不理想,掘进和开采过程中瓦斯频繁超限的问题,故
提出采用超声增透耦合注氮驱替强化瓦斯抽采技术解决金城煤矿 C9 号煤层瓦斯治理的困
难,同时为本地区内其他相似矿井的瓦斯高效抽采提供一种新方法,该方法具有显著的社会、
经济、环境效益和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
金城煤矿 C9 号煤层瓦斯含量 3.54m3/t,相对瓦斯压力 0.14MPa,瓦斯含量和压力均属
于较低水平。但在回采和掘进过程中发现,采掘破坏后煤体瓦斯解吸仍对回风流中的瓦斯含
量有较大影响,时常逼近瓦斯浓度 0.5%的临界值,迫使采掘工作中止,依靠风排瓦斯一段
时间,瓦斯浓度降到 0.2%以下方能重启采掘工作,严重影响采掘工作效率。同时,金城煤
层的透气性系数仅为 0.12 m2/MPa2,吸附常数 a 值为 25.65m3/t、b 值为 0.72MPa-1,属于
低透气强吸附性煤层。当下现场瓦斯抽采效果较差,抽采钻孔瓦斯浓度维持在 0.6%左右。
此外,煤层坚固性系数仅为 0.3,属于极松软煤层,采用常规煤层增透及强化瓦斯抽采技术
难以满足金城煤矿促进瓦斯抽采的需求。煤层增透的实质就是提高煤层的渗透率,因此将超
声增透与注氮驱替有机结合,不仅增大煤体内部气压,提高混气渗流速度,还可改造煤体内
部孔裂隙结构,促使吸附态瓦斯解吸,提高煤层瓦斯的抽采效率,实现“1+1>2”的效果。
2.项目规模:预估 180 万元。
3.支付方式:(合同总价为含税总价,税率:3%)
3.1 第一期支付(科研工作准备阶段)
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个工作日
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首付款,用于项目科研工作的首付款。
3.2 第二期支付(技术调研和实验分析阶段)
中标人完成现场调研及实验分析后,提交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和样品分析报告,经招标人
确认无误后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3.3 第三期支付(加工、组装调试和工业性试验阶段)
中标人完成相关研究设备加工、组装及调试。并完成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及工业性试验,
提交相关数据和研究报告,招标人验收合格,在中标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
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3.4 最终尾款支付(项目研究和跟踪服务)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剩余总款项的 10%作为技
术跟踪服务费,于研究成果提交满一年后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后(经权威机构认定),中标
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剩余尾款。
3.5 支付条款说明
所有支付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度和验收结果进行调整。支
付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交相关进度报告,并确保其符合验收标准。支付金额的最终
清算和结算应按照项目合同进行,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
需要整改,招标人可暂时保留相关款项,直到中标人解决所有问题并通过招标人重新验收后
方可支付。
4.服务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村金城煤矿。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项目预估 24 个月内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同时提供相关报
告、数据资料、验收材料、研究成果等。
6.质量要求:
6.1 技术质量要求
(1)技术规范: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进行项目设计、设备研发及方案
制定。
(2)设备性能:必须进行充分的调试,确保每个设备的功能和性能达到规范要求,并在
实际操作中保持安全、稳定、有效。
(3)创新性与可持续性:投标人需提供创新的技术方案,采用行业内较为先进技术,并
保证项目的技术可持续性,确保项目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6.2 质量控制标准
(1)施工质量控制:在施工阶段,中标人必须确保施工质量,所有材料、设备和工艺应
符合相关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设备、材料,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
(2)调试与测试:设备须进行调试,确保每个设备的功能和性能达到规范要求,并在工
业性实验中保证稳定运行。
6.3 项目成果质量要求
(1)抽采效果:瓦斯抽采效果必须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抽采效率。
(2)安全性:设备安装过程中,中标人应保障施工安全,确保人员、设备、材料等管理
到位,不出现安全事故。
(3)环保性: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设备和工艺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确保抽采过程中不
对环境造成污染,达成煤矿的环保标准。
6.4 数据质量
数据采集与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抽采数据(如抽采量、瓦斯浓度、设备性能数
据等)必须根据合同要求精确采集,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
6.5 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项目验收应严格依据合同中的技术要求、设计规范及行业标准,验收内
容包括抽采效果、安全性、数据分析等。
(2)不合格项整改:若验收时发现任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同要求,方可通过重新验收。
7. 服务要求:(投标时,投标人针对以下做出承诺与保证,并提供承诺书。)
7.1 技术服务与支持
中标人应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的解答及
技术方案优化建议。服务内容应涵盖瓦斯抽采设备设计、技术方案优化、现场设备调试及数
据分析等。项目期间,中标人需派遣技术专家,确保现场技术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确保设
备调试与技术方案执行符合预定目标。同时,中标人应定期提供项目进度报告及实验数据分
析,及时根据数据结果调整和优化技术方案。
7.2 项目管理与实施
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
完成。项目进度报告应按月或按阶段向招标人汇报。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人应设立专门的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符合合同要求及行业标准。项目
实施期间,中标人需派遣技术人员驻场,进行设备调试、培训、技术指导及现场服务,确保
设备的稳定运行,并能够及时响应现场问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7.3 人员培训服务
中标人应为招标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操作与维护培训,确保设备能够长期高效稳定运
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瓦斯抽采设备的操作流程、故障排除、日常维护及保养等,培训
方式灵活多样,既可现场培训,也可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或线上课程等形式进行。培训结束后,
中标人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受训人员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并根据反馈对培训内容
进行调整和优化。
7.4 后期服务与保修
中标人应提供至少 2 年的设备保修服务,保修期内,设备如出现任何故障,中标人应在
规定时间内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中标人还应提供至少 1 年的技术支
持,包括现场维修和远程技术咨询等服务。同时,中标人应确保设备备件的及时供应,确保
在设备故障发生时能够迅速更换备件,并保证所提供备件的质量与原厂标准一致。
8. 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人员、设备以及技术能力。为证明其具备相应能
力,中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专业人员配置: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
于 2 名,配备的研发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所有人员均应为煤矿工程相关专业。其他人员的
配置由中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安排。
专业设备配置:提供所具备的专业设备配置,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煤层增透相关专利:提供煤层增透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已授权使用的发明专利证明,证明
中标人在该领域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专利成果。
中标人承诺,能够为招标人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
相关问题,能够及时、高效地处理并解决。为此,中标人将在投标时提供以上所有要求的正
式承诺书,确保按承诺履行相关责任。
9.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费用缴纳
11.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陆佰元整(¥600.00 元),售后不退;
11.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 元),缴纳时间为投标文件递
交的截止时间前。
11.3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的标准计算,以中标总
价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11.4 公证费: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元),公证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
书的同时,向公证处支付。
11.5 费用缴纳方式及账号
11.5.1 费用缴纳方式:
(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
投标人任选其中一种保证金缴纳方式;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4)公证费:开标现场直接从公证人员处获取缴纳方式及账号,或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相
关信息。
11.5.2 费用缴纳账户(除公证费外):收款单位: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昆明白塔路支行,账号:7301510182600028794。
11.6 购买招标文件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有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
形式可供选择。投标人若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
机构,并提供完整开票信息;若未作此告知,则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村
联 系 人:龚老师
电 话:13700660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
联 系 人: 陆老师
电 话: 13769828886
电子邮件: dyzb2007@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