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宫演播室灯光系统及录制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青少年宫演播室灯光系统及录制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青少年宫演播室灯光系统及录制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文艺设备/舞台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文艺设备/影剧院设备

采购单位廊坊市青少年宫
行政区域廊坊市公告时间2016年11月07日 10: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07日 09:00至2016年11月07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层1107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5:00
开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2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廊坊市青少年宫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市建设北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女士 186*****565
代理机构名称廊坊市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层11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海强****-*******


  廊坊市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廊坊市青少年宫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市青少年宫演播室灯光系统及录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市青少年宫演播室灯光系统及录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FYTZC-2016-1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市青少年宫

地址:廊坊市建设北路62号

联系方式:高女士 186*****5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廊坊市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海强****-*******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层11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要求; 2、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报名时携带的资料: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两套,到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层1107室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7日 09:00至2016年11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层11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2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光 演播室 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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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廊坊市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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