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包2竞争性磋商公告

副食品采购项目包2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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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2)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MB-2024-039-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4 万元,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红旗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2),主要供应的食材包括,蔬菜、水果、
禽蛋、调料、水产类,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 1、包 2、包 3、包 4、包 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有效营业范围),具备本次采购的仓储能力及供货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个体户不提供此项)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以竞争性
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已公布的记录查询为准。
(6)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包 5:除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外,供应商还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屠宰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为屠宰供应
市场内的鲜肉。
以上标段(包号)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10:00 至 19: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
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
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以
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4.磋商文件售价(元):300/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分包编号:XJMB-2024-039-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1)分包编号:XJMB-2024-039-01;分包名称: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1)
分包内容:主要供应的食材包括,米、面、清油类,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
需求”。预算金额:65000 元
(2)分包编号:XJMB-2024-039-02;分包名称: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2)
分包内容:主要供应的食材包括,蔬菜、水果、禽蛋、调料、水产类,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
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540000 元
(3)分包编号:XJMB-2024-039-03;分包名称: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3)
分包内容:主要供应的食材包括,袋装鲜奶和酸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
需求”。预算金额:120000 元
(4)分包编号:XJMB-2024-039-04;分包名称: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4)
分包内容:主要供应的食材包括,糕点类,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210000 元
(5)分包编号:XJMB-2024-039-05;分包名称:伊犁州红旗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包 5)
分包内容:主要供应的食材包括,肉类(牛、羊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
购需求”。预算金额:310000 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包 2、包 3、包 4、包 5,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 1、包 2、包 3、包 4、包 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有效营业范围),具备本次采购的仓储能力及供货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个体户不提供此项)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以竞争性
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已公布的记录查询为准。
(6)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包 5:除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外,供应商还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屠宰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为屠宰供应
市场内的鲜肉。
以上标段(包号)兼投不兼中。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10: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
2.地址: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
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
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以
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磋商文件售价(元):300/份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1:00: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
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1:0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
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
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供应商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规定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
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单位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
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
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
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支栗惠文
联系电话:18799772247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2、采购人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红旗幼儿园
联系人:徐莉
联系电话:13999391286
地址:伊宁市斯大林街 64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红旗幼儿园
地 址:伊宁市斯大林街 64 号
联 系 人:徐莉
电 话:139993912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
联 系 人: 支栗惠文
电 话: 18799772247
电子邮件: 13053969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副食品采购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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