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 | 实施地点 |
1 | 一 | 跟踪审计 | 包1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配网改造三期项目跟踪审计 | 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计工作为止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配网改造三期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TH-DXFW-202408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配网改造三期项目跟踪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6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9楼
联 系 人: 李勇
电 话: 13707134337
电子邮件: wuhantianhong78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配网改造三期项目跟踪审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TH-DXFW-2024088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
单位”),项目资金来自用户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
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并委托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
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
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
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
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
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
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
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
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
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
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
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
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
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
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
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3.2.1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至少具备1个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2.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
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
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过时不予受理
。
4.2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报名提供)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报名提供),委托书须标明项目名称;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自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原件扫描件发送至wuhantianhong789@126.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
+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事宜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9:30止,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单独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
委托书须标明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携带资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9楼)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4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
件。
5.6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9:30,在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凯信后湖生活
广场3栋19楼)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开 户 名: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岸支行
账 号:2006 4002 0010 014
同城行号:878 198
银行联号:4025 2100 101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邮 编:430000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9楼
邮 编:430000
联系人电话:027-65651239 13707134337
电子邮箱:wuhantianhong789@126.com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
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
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
,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
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
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
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
序号
分标
编号
分标
名称
包号
采购范围
服务期
实施地点
1
一
跟踪审计
包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配网改造三
期项目跟踪审计
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结算审计工作为止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