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33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33期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55号)精神,现就江苏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信息

委托品种

受托企业

配送区域

委托期限

备注

名称

注册地址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受托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江苏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杏林路32号

四价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

每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国药准字S********

新疆鑫康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南巷919号

全疆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新疆

标签: 委托 疫苗 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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