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资审文件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资审文件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一期)EPC总承包(XYSZ-JSGC******FJ-*********)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F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4〕25号)、《关于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4〕44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本级财政统筹资金及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城区尹集乡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西侧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男生宿舍楼*****.71平方米、1栋女生宿舍楼8749.25平方米、消防水池泵房35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80.52平方米、开闭所155.04平方米、配电房246.2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0个,配套建设围墙、道路、景观、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停车场和一期、二期室外管网的衔接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工业学校迁建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除地质勘察、总水表前供水、配电柜前高压、天然气(如有)外的全部满足业主功能需求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设计、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人防设计、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安防设计等)、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服务等全部内容及招标和合同约定其他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服务范围包括:(1)设计工作:完成该项目所需的除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总水表前供水设计、配电柜前高压设计、天然气设计外的全部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施工配合等),包括该项目地上部分(宿舍、配电房开闭所、人防设施等公建配套及其他)及室外工程等。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暖通、电气(含室内外)、给排水(含室内外)、弱电系统、消防、人防、装饰装修(含家具家电)、幕墙(如有)、建筑智能化系统(安防)、防雷、BIM及园林景观、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设计,其中BIM设计范围应满足施工图纸审查要求。项目须符合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要求总量控制率达到70%。施工工作: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智能化(安防)、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人防、道路管网、园林景观、标识标牌、零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水、红线范围内的电(低压部分)等)的全部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并负责雨污排水的市政接入,以及所有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调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2)设备采购:按照设计范围内(家具家电除外)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图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协助发包人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防、消防、安监、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环保、劳动卫生、建管、供水、排水、供电、天然气、通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
合同估算价:*****.73万元
2.3其他:(1)履约期限:总工期2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工期230日历天。(2)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采用 ?不采用 。(3)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申请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申请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1.3 申请人近5年承接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申请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1177 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8)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申请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申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申请人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1月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1.8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1.9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1)申请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申请人为大型企业的,采用中标后进行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共同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襄阳市东津商务大楼A座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0-*******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3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罗经理、潘经理、王经理
代理联系电话:166*****524
代理传真: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11月15日
备注:

标签: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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