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试验仪器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试验仪器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15 13:40:34
投标截至时间:2024-11-20 10:00:00
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武高铁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ZT1103-XJ-SYSB-2024-11)采购试验仪器设备,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4年11月16日09:00至2024年11月19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暂定数量

所属情况

备注

1

机制砂粒形粒貌分析仪


1.测量范围:10um-*****um;准确性误差:小于3%;重复性误差:小于3%;分析方法:数字图像处理;分析参数:圆形度、长径比;分析颗粒数量:大于*****00个/min;成像CCD: 芯片尺寸大于1/2英寸,帧率大于20帧/s;成像镜头:远心镜头;放大倍数:0.3-1倍;成像光源:平面白光源;下料方式:电磁振动,速度可调;分散方式:超声波,功率大于50W。2、数字图像处理软件:可进行照片预处理,并将数码图像转变成二维化图形,以获取颗粒投影面积s、投影周长p及投影最小外接矩形的长b和宽a。

1


合武高铁项目

说明

此数量为暂定需求数量,具体数量以供货数量为准。

3.2质量标准:采用仪器设备现行国家有效标准Q/CR865-2022《铁路混凝土用机制砂》。

3.3交付要求:操作培训后可正常使用,符合质量要求。

3.3.1交货时间:根据项目需求计划,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7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物流运输。

3.3.4验收依据:按项目需求计划验收。

3.3.5计量方式:项目按到货仪器总价结算。

3.3.6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中标价格为不含税最低价格,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仪器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5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采。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开箱验收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挂账。挂账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该批货款的60%,第六个月支付至该批货款的100%,延期付款宽限期60个工作日。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启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

联系人:马超娥 电话:130*****157 邮箱:*********@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湖北启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仪器设备

(询价编号:ZT1103-XJ-SYSB-2024-11)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6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7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8

5.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10


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3-XJ-SYSB-2024-11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税率

到站合价(含税)

送货地址

备注

1

机制砂粒形粒貌分析仪




1








合计:



合价金额大写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123*****901*******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

代理人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反面

5.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湖北,十堰市,茅箭区,十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验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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