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安普通公路绿化及附属设施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4年福安普通公路绿化及附属设施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福安普通公路绿化及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宁德市福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福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6日 16: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7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宁德福安市香樟苑北区1号楼1单元402 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省宁德福安市香樟苑北区1号楼1单元402 室
预算金额 ¥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青、周敏、郭燕、林方昊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宁德市福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福安市新华南路8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059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青、周敏、郭燕、林方昊0591-********
附件:
附件1 领取磋商文件确认函.docx

项目概况

2024年福安普通公路绿化及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MY*********

项目名称:2024年福安普通公路绿化及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002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4年福安普通公路绿化及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1.00

******.0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①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7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fjhmycg@163.com)购买磋商文件。须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确认函》(须填写合同包号)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福安市香樟苑北区1号楼1单元402 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福安市香樟苑北区1号楼1单元4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时若有不明事宜,请先与我司政府采购部联系,联系电话059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宁德市福安市新华南路84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林青、周敏、郭燕、林方昊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青、周敏、郭燕、林方昊

电 话:  0591-********

 

标签: 公路绿化 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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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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