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民和县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民和县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民和民瑞询比(工程)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民和县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民和县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若供应商为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不到一年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本公司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2)技术负责人须持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民和县政务服务大楼14层(西侧)民和县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民和县政务服务大楼14层(西侧)民和县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地 址:民和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
联系人:辛女士
电 话:097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民和县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和县政务服务大楼14层(西侧)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0972-*******
电子邮件:mrgs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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