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公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灌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公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灌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公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灌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灌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询价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 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部门”)对项目建设所需起重机设备进行公开竞价采购(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现将有关竞价采购事项告知如下:

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开标后由询价人开启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上午12:00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询价人根据第二轮评审价格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报价人在两轮报价过程中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总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下发中标通知书后,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公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灌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

1.1 项目概况、采购数量

1.1.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大中型灌区,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南部,隶属荆州市公安县,处长江中游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公安县国土面2257.91km2,辖2个乡、14个镇,328个行政村,3340个村民小组。2022年末全县总人口95.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5.28万人;耕地面积120.57万亩,其中水田82.32万亩,旱田38.25万亩,全年粮食作物播面157.79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18.55万亩。

1.1.2 采购数量:桥式起重机2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7台,单梁小车式钢丝绳电动葫芦18台;详细配置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桥式起重机

QD10t

2

起升高度为12m,起升速度8.5m/min,配地面摇控,采购范围含P43轨道(单边长度35米,总长70米)、预埋件等全套配件

2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LX-2t

3

起升高度均为12m,带滑线槽,配地面遥控,适行轨道为I36b工字钢,轨道及其安装由询价人负责

3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LX-5t

4

4

单梁小车式钢丝绳电动葫芦

CD-5t-12m

8

手电两用,适行轨道为I36b工字钢,轨道及其安装由询价人负责

5

单梁小车式钢丝绳电动葫芦

CD-10t-9m

5

6

单梁小车式钢丝绳电动葫芦

MD-1t-6m

5

合计

27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灌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覆盖公安县全境)

1.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部自筹。

1.2.2 付款方式:先货后款。在供方将合同设备抵运至现场,经需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需方收到供方当期货物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支付进场验收合格产品总价的60%;在该设备交到需方施工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调试完成,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由需方向供方支付验收合格产品总价的37%;剩余3%的质保金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设备质保期为进场验收完成后12个月)扣除因设备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1.2.3 货款支付方式:电汇、支票、票据(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多种 供应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 E 信通、中企云链等)。以票据、供应链方式支付时,期限在半年及半年以内,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1.3 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 综合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制造费、出厂前检验检测费、出厂装 车费、设备运输费(包括运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等)、运输保险费、现场卸车费、 现场设备安装调试费、设备检测检验费、技术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含对需方工地有关人员的培训、设备备案取证等费用)、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设备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综合交货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不予调整,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3.2 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依据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税率 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3.3 交货期:预计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情况,由报价人按询价人通知要求据实供应。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 此向询价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3.4 交货地点: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灌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覆盖公安县全境)。

1.4 报价资格要求

1.4.1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生产标的物的合法经营资质,提供标的物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对应标的物型号的型式检验报告。

(2)业绩要求:报价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今)与本次竞价类似规格的产品供 货业绩不少于 1 份,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起重机技术及参数要求:

1.5.1桥式起重机技术要求

表1 桥式起重机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主要参数要求

1

起重量

主钩

10t

2

工作级别

主钩

A3

大车

A3

小车

A3

3

跨度(轨距)

两轨中心距

8m

4

起升高度

12m

5

起升速度

8.5m/min

6

行走速度

大车

69m/min

小车

43.8m/min

7

桥机最大轮压

101kN

桥机轨道

43kg/m

8

电源

三相交流 380V

9

操作

配地面遥控

1.5.2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技术要求

表2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主要参数要求

1

起重量

主钩

2t/5t

2

跨度(轨距)

两轨中心距

5.5m

3

起升高度

12m

4

速度

中级慢速

5

轨道

I36工字钢(使用人自配)

6

工作电压

三相交流 380V

7

操作

配地面遥控

1.5.3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设计、制造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

《起重机 检验与试验规范 第1部分:通则》GB/T 5905.1-2023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T *****-2020

《钢结构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另册])》 GB *****-201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2020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2005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20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14

《液压传动 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GB/T 3766-2015

《紧固件机械性能》GB/T 3098

以上规范如有更新,以新规范为准。

1.5.4电动葫芦技术要求:

表3 电动葫芦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主要参数要求

CD-5t-12m

CD-10t-9m

MD-1t-6m

1

起重量

5t

10t

1t

2

起升高度

12m

9m

6m

3

速度

单速6m/min

单速6m/min

快速档6m/min,慢速档0.6m/min

4

工作电压

380V

5

工作级别

中级

6

钢丝绳规格

按吨位适配

7

操作

手电两用(配地面遥控)

电动葫芦设计制造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 1 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 JB/T 9008.1-2014

《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JB/T 9008.2-2015

《电动葫芦能效限额》JB/T *****-2016

以上规范如有更新,以新规范为准。

1.5.5起重机样式图见附件图纸。

1.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6.1 供方保证起重机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技术要求的,否则询价人有权拒绝验收。

1.6.2 质量保证期:6个月( 自需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6.3 起重机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接到询价人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询价人应为供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供方 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询价人可自行或委托 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1.6.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供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 由供方承担,询价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询价人责任的, 风险和费用由询价人承担。

1.6.5 起重机存在质量问题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1.6.6 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供方应在接到询价人通知后 48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1.7 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报价人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7:00 前在中国 电建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 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

1.8 报价文件的递交

1.8.1 报价人需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7:00 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完成网上第一轮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逾期填报的或者未按要求填报的,询 价机构及询价人不予受理。

1.8.2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询价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得询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

1.8.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 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 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 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9 联系方式

询价部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古风大厦 93 号

邮 编:******

联 系 人:胡巍鹏

电 话:150*****261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安县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灌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

联 系 人:黄天翔

电 话:183*****783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20-********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华南工程公司

日期:2024 年11月16 日

,公安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发国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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