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咸安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2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咸安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5(万元)

6、最高限价:75(万元)

7、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2 个项目包。 标包一:蔬菜类、干货、调料类、冻货、鱼类、猪肉、食用油;约40万元。 标包二:大米;约35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食材配送量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包一: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销商提供猪肉来源厂家《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承诺所供猪肉 “来源可溯、流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查”)。 2、标包二: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采购标包中的1个标包投标,采购人按标包择优选择中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可以在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上传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在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本项目将在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2、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单项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局本级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 3 号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旗鼓村四组玉泉街100号4楼401室

联系方式:17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工,熊工

电话:175*****3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押人员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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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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