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洋河八一镇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尼洋河八一镇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LZ/SLJL16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洋河八一镇堤防加固工程已由林芝市发改委以林发改农经[2016]3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芝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林芝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新建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加固堤防5段共长12.683km,其中:堤顶预制彩砖翻修、改建7.133km,栏杆改建、新建10.521km;堤身迎水坡放缓培厚1.41km,浆砌石护坡重建、翻修2.465km,混凝土护坡翻修0.7km,浆砌石护坡勾缝6.31km,草皮护坡翻修2.57km;堤脚混凝土脚槽重建0.21km,护脚加固12.183km。2、新建护岸1处,长1.8km,位于尼洋河干流右岸和谐新区下端至永久片区上端桩号岸0+000~岸1+800处。主要措施包括岸坡削坡0.58km,新建浆砌石护坡0.58km,坡脚新建防冲护脚1.8km。3、洲滩整治1处,面积22.65万平方米,位于八一二桥右岸桥头处,洲滩外缘防护长度0.98km。主要措施为新建防冲护脚长度0.98km。本工程设计标准洪水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

3、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4、建设地点:林芝市八一镇境内

5、监理工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6、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备案。

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堤防工程监理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具有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监理的项目总监的相关证书(含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总监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及业绩材料)、项目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含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及业绩材料)及其他监理人员的注册(职称、岗位)证书及身份证、社保及业绩材料,

4、企业近三年独立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提交,证书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市水利局

地 址:林芝市德吉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天海路德康鑫居9栋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711 ****-*******

2016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堤防加固 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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