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洋河八一镇堤防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尼洋河八一镇堤防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LZ/SL1610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西藏自治区尼洋河八一镇堤防加固工程已由林芝市发改委以林发改农经[2016]3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林芝市水利局,招标人为林芝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林芝市八一镇境内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加固堤防5段共长12.683km,其中:堤顶预制彩砖翻修、改建7.133km,栏杆改建、新建10.521km;堤身迎水坡放缓培厚1.41km,浆砌石护坡重建、翻修2.465km,混凝土护坡翻修0.7km,浆砌石护坡勾缝6.31km,草皮护坡翻修2.57km;堤脚混凝土脚槽重建0.21km,护脚加固12.183km。2、新建护岸1处,长1.8km,位于尼洋河干流右岸和谐新区下端至永久片区上端桩号岸K0+000~岸K1+800处。主要措施包括岸坡削坡0.58km,新建浆砌石护坡0.58km,坡脚新建防冲护脚1.8km。3、洲滩整治1处,面积22.65万平方米,位于八一二桥右岸桥头处,洲滩外缘防护长度0.98km。主要措施为新建防冲护脚长度0.98km。本工程设计标准洪水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
3)计划工期:6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按四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左岸T1段及T1、T2衔接段堤防加固,桩号左K0+000m至左K3+710m(下)
第二标段:左岸T2段上游堤防加固,桩号左K3+710m(下)至左K7+000m
第三标段:左岸T2段下游堤防加固,桩号左K7+000m至左K10+163m
第四标段:右岸T3、T4段及和谐新区段堤防加固、新建护岸段、洲滩整治段,桩号右K0+000m至右K1+320m(上)、右K1+320m(下)至右K2+520m、岸K0+000m至岸K1+800m、洲K0+000至洲K0+980m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按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藏水建函[2012]4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备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有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及业绩材料;
4、拟派本项目五大员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5、企业近三年独立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和自治区水利厅资质备案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时间另行通知,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市水利局
地 址:林芝市德吉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天海路德康鑫居9栋
联 系 人:王先生
2016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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