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暨滨河公园(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滨河路暨滨河公园(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 滨河路暨滨河公园(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 所属行业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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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拉萨-城关区 | 工程类别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招标类别 | 其它 | 下载时间 | 2016/11/7 0:00:00到2016/11/11 23:59:59 |
开标时间 | 2016/12/1 10:00:00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LSSZ-BHGY1611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路暨滨河公园(二期)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 LS*******。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滨河路暨滨河公园(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拉萨河北岸,迎亲大桥以东
2.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308.46亩,建设内容沿河景观公园与配套民俗风情商业街组成,以及含2公里的拉萨滨河路段;公园沿河河堤;其中滨河公园由沿河观景步道、观景平台、放风筝区域、林卡区域、中心休闲广场、亲水驳岸、景观码头等组成;民俗风情商业街集休闲、娱乐、餐饮、客栈为主,总用地面积约:205600平米,总建筑面积约:37200平米,建筑层数均不大于4层,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内,建筑单体立面以传统藏式建筑风格为主,整个商业街建筑高低错落,具有丰富的天际轮廓线,并与南侧的慈觉林片区建筑风貌遥相呼应。
2.4 预计投资估算总价:466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河路暨滨河公园(二期)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滨河路暨滨河公园(二期)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详勘、补充勘察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滨河路暨滨河公园(二期)项目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5.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360日历天(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房建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201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
3.1.4 2013年~2015年或成立至今财务无亏损。(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5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区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需在藏备案;区内、区外施工企业(牵头人)需进行项目备案。
3.1.6具有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告知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第3.1.1~3.1.6条的要求。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登陆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ggzy.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城建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63栋1单元
联系人:谷坤
电 话:13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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