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洋口镇自然灾害应急预警指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二期询价公告
顺昌县洋口镇自然灾害应急预警指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二期询价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顺昌分公司对顺昌县洋口镇自然灾害应急预警指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进行询价采购。
一、 项目建设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项目完工期 | 备注 |
顺昌县洋口镇自然灾害应急预警指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 详见清单 | 1项 | 合同签订后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间起15日历天内乙方将设备供货、安装与调试并达到运行状态 | 含税,设备税率13% |
注:合同包最高金额控制≦43万元 (含税价),报价人应对上述内容要求进行完整报价。
二、 报价人基本资格标准:
1.投标供应商应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1年,注册资
本金不得小于100万元。(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所涉及的采购/服务内容。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3.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相应年限(500
万以上项目不低于近 2 年)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正,且
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该项目金额;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一年获得政府
行政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复印件;或近一年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证书复印件。
4.要求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岗员工。提供投标日期前不少于3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5.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6.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案例,案例要求为已
验收完成的项目,单个案例金额不得小于25万元,并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
7.两家或多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参与项目
投标。
8.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内,在承接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或其下属分(子)公司项目实施中存在违约情况的,
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报价人均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6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方式:电话报名,电话报名后我司以邮件方式将询价文件发送至报价人。
五、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9:30。
地点:顺昌县中山东路49号广电网络三楼
六、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8*****646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顺昌分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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