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向校区学生公寓烟感报警器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明向校区学生公寓烟感报警器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学生公寓烟感报警器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TYLGFGZB2024-109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学生公寓烟感报警器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最高限价:30万元
6.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项目共1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 备注 |
1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学生公寓烟感报警器服务 | 1 | 项 | 对1283个宿舍进行烟感报警器联动、编码、调试与原北大青鸟火灾报警系统对接等,确保增补升级后的烟感报警器可与原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在原火灾报警系统中可显示编码及具体位置。调试后的火灾报警系统能完好有效,正常运行。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按照合同要求、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服务,达到服务质量要求标准。 | ||||
服务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学生公寓(视具体情况确定)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服务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专用发票后10日内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5%。 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近三年内在太原理工大学小额采购竞价平台无违规处罚行为;
8.本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8.2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开启时间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基本户开户行 | 开户行账号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4.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4.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本文件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2远程获取:将所有“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至邮箱(邮箱:sxha_gd@163.com),并电话(133*****479)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获取。
4.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提交的磋商文件无效。
4.4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邮箱发送获取磋商文件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3.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磋商公告在《山西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太原理工大学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133*****479、182*****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 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娟、张宏、李莉
招标
|
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