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及伴随服务遴选项目院内市场调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及伴随服务遴选项目院内市场调查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近期拟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及伴随服务遴选项目进行院内市场调查,现面向社会公告,欢迎有意向、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市场调查。
一、遴选项目内容
本次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及伴随服务遴选项目,为医院提供符合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及免费提供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调配所需系统、设备、环境供医院调剂使用,所提供设备、系统需满足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调配需求,并定期进行系统更新、设备维护和保养、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
二、报名须知
(一)此次调查只作为市场调查,不作直接采购。
(二)此次调查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参加调查的代表需对所报项目有详细了解,避免调查时一无所知。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采购报价人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4)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5)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备案证明材料;(6)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及伴随服务遴选项目内容明细报价单(表一);(7)提供仓储条件相关情况,应急服务方案,售后配套服务承诺及服务方案;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内容要求五式份,需用信封和封条严格密封,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参与。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止,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此次调查只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象州县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二楼药剂科办公室
(四)联系人:韦先生 唐先生 0772-*******
表一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内容明细.xls象州县公立医院总院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评估表.docx
象州县公立医院总院 2024年11月15日
标签: 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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