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镇、四合永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设施建设工程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镇、四合永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设施建设工程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镇、四合永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设施建设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镇、四合永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围数政招核字[2024] 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及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新建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4570m,设置保护区界标22个、警示牌12个、宣传牌20个、视频监控8套;新建污水管线*****m,玻璃钢化粪池1座,混凝土道路拆除恢复工程*****㎡,污水检查井418座(其中深3.1m检查井32座,深2.5m检查井386座),收水口115座,吸污车1辆。建设地点:围场县御道口镇、四合永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8 08:30至2024-11-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联系人:杨明远,联系电话:0314-******* 。代理机构: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贾柏茹,联系电话:186*****7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暂无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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