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下工程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1标段
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下工程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1标段
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01PD0012 | 标段号: | C02 |
招标人: | 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潘公路9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金亮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 |
招标标段名称: | 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下工程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1标段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北至祝钦路、南至金亭公路、西至站前路、东至站东路 |
工程概况描述: | (1)机电类工程: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弱电系统、网络系统、车库管理系统、运营管理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及系统集成等; (2)装饰类工程:空铁联运模块、城市中庭及通廊地下部分、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内的装饰装修工程、轨交21号线上海东站站厅代建部分等; (3)土建类工程:包括二次结构、砌筑墙体等; (4)其他施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维稳工作、超出建设单位借地范围的临时用(占)地、施工临水临电接入、第三方材料检测(含人防检测)、第三方房屋检测、第三方环境监测、联调联试、BIM服务及技术应用、工程保险(除建筑安装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开通初期运营前的安保及保洁服务、施工区域内障碍物清除及处理;远程监控、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监测、常态化的防疫措施等; (5)施工服务及协调配合工作:工程联动调试、所有与工程施工相关证照办理和报批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消缺整改及质保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1)验收:包含竣工验收、通车验收、规划验收及国家验收等,完成车站的确权工作;满足初期运营条件的相关检测和认证工作。 2)移交:包含水电过户;工程实物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管线类向权属移交;借地范围内的土地移交;站外广场、绿化、站外路引的属地化移交; 3)完成全部工程的竣工结算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完成资产清册编制,配合甲方完成审计。 (6)若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建设范围和建设标准,则以最终概算批复为准。 |
工程总投资: | ******.45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5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9元人民币(*****.******万元) |
施工工期: | 716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1、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房建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相关业绩包含总承包项目中,则须提供该合同中对应机电安装合同金额证明资料); (2)房建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相关业绩包含总承包项目中,则须提供该合同中对应装饰装修的合同金额证明资料);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于投标人)。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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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企业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房建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若相关业绩包含总承包项目中,则须提供该合同中对应机电安装合同金额证明资料); (2)房建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若相关业绩包含总承包项目中,则须提供该合同中对应装饰装修的合同金额证明资料); 相关业绩以投标文件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或《在建项目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为准。其中,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例:W201*****9876),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例:110*****040*****))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投标企业及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自动生成《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为准)。 (2)投标人除委派项目经理外,还须另行委派一名项目副经理,且该项目副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于投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的持证注册专业须涵盖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即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若为建筑工程,则项目副经理注册专业应为机电工程)(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4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峰、施利兵 | 联系电话: | 138*****464、136*****411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投标企业及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自动生成《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为准)。 3、投标人除委派项目经理外,还须另行委派一名项目副经理,且该项目副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的持证注册专业须涵盖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即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若为建筑工程,则项目副经理注册专业应为机电工程)。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获取招标文件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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