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斜桥镇副中心五期道路路基工程一期

新村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斜桥镇副中心五期道路路基工程一期

新村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斜桥镇副中心五期道路路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村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斜桥镇副中心五期道路路基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斜桥镇副中心五期区块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临时道路主要包括该小区横路12条、纵路3条;其中纵向主路临时道路宽度7米,横向道路主路宽7米,其余道路6米、5米与4米。涉及清表及挖土方工程量约*****立方米、建筑石渣工程量约*****立方米、DN400钢塑缠绕雨水管工程量约192.5米、开挖(100)50X50排水毛沟工程量约2765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合同估算价:约10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41125(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8日至2024112715:00,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

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庆万路187号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留先生 联系人: 金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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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点基础设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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