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公园西路、滨河西街、观湖街、华夏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部新城公园西路、滨河西街、观湖街、华夏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东部新城公园西路、滨河西街、观湖街、华夏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SZB-16083-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冀州市发展改革创新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冀州发改招标核字(2016)14号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

衡水

招标内容:

东部新城公园西路、滨河西街、观湖街、华夏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部新城公园西路、滨河西街、观湖街、华夏路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冀州市发展改革创新局以(冀州发改招标核字(2016)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冀州区境内
2.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共包括四条道路,分别为公园西路478.31米、滨河西街447.11米、观湖街415.22米、华夏路440.46米。
2.4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投标单位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
3.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新改建、大中修累计里程不少于10km。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可以同时进行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在报名前携带报名时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建设单位签订《无资质出借挂靠承诺书》(格式见后附),防止投标人串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②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无资质出借挂靠承诺书》、③项目经理注册证(要求本投标单位“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B本(要求本投标单位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投标人在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2套(A4幅面,逐页加盖本投标单位公章,用拉杆装成册)到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水市新华西路326号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9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自愿购买,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衡水市冀州区交通运输局3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www.hebeibidding.com.cn)和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路399号地 址:衡水市新华西路326号
邮 编:053000 邮 编:053000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联系人:黄站长联 系 人:高银姗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无资质出借挂靠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 (已下简称我公司)参加的 (项目名称)投标,现做以下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函

致:(招标人):

我方参加了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在东部新城公园西路、滨河西街、观湖街、华夏路工程施工投标中所用工程资质系本公司资质,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冒名顶替或挂靠,保证不租借、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合同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合同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合同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否则,一经查实由业主上报有关部门,按河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进行相关处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扣除投标保证金的处理。我公司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的,按照招投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主要资料

1企业及资质资格要求(最低资格要求)
企业及资质资格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成功地累计完成不少于1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新改建、大中修工程。并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如施工合同不体现公里数,须业主方提供证明)、发包人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原件。
所提供业绩在政府公共网站(如当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公开网或省级招标投标综合网、政府采购网、建设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网、等)上中标公示等相关证明网页打印资料。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过去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在过去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公路工程施工中不曾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标准
项目经理11、8年工作经验,担任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3年;
2、具有投标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业绩证明材料需附:①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附,不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不附)、②合同协议书、③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无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④如果业绩证明材料均体现不出项目经理的姓名,则还需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项目经理的相关业绩。
项目总工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道路桥梁专业),8年工作经验,担任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3年;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资格审查条件(机械最低要求)
机械设备名称数量
具备产量不小于150t/h沥青拌合楼1台
300t/h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1台
ABG423型摊铺机1台
压路机1台
20t以上单轮振动压路机2台
10t以上双驱双振压路机2台
180(或同性能以上型号)平地机1台
热沥青保温罐车2辆
水 车4辆

拌合楼要求
1、 自有沥青混凝土拌和楼要求距施工现场60KM以内,需附自有沥青混凝土拌和楼发票复印件。
2、如果租赁沥青混凝土拌和楼,所租沥青混凝土拌和楼要求距施工现场60KM以内,需附拌和楼“租赁意向协议”复印件、所租拌和楼发票复印件。
3、如果新安装拌和楼,需附60KM以内“临时占地意向协议”复印件和拌和楼发票复印件。
注:以上三项投标人需提供拌和楼至施工现场60KM内的行驶路线,并附拌和楼地理位置图。
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间,不得互相租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衡水市冀州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高银姗

地址:

衡水市新华西路326号

邮编:

0530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szhengbang@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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