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判法庭庭审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审判法庭庭审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庭审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沙坡头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0: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卫市沙坡头区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南侧营业房423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卫市沙坡头区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南侧营业房423号,
预算金额 ¥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时慧
项目联系电话 177*****610
采购单位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清风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冯宇星 095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A区9号楼8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时慧 177*****610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庭审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qq.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NCG(Y)2024-10

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庭审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
(2)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3)具备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4)具备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政策;
(5)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9)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qq.com

方式: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页面截图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提交至*********@qq.com邮箱(邮箱主题写明“XXX 项目报名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南侧营业房42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黄河花园三期西门南侧营业房42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需进行二轮报价,开标结束后现场等待二轮报价。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清风路59号        

联系方式:冯宇星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A区9号楼805室            

联系方式:时慧 177*****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慧

电 话:  177*****6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改造 庭审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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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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