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开展“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及“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开展“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及“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开展“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及“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NYJC-FW-ZB-016(********)

2.3招标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及集团公司安环部要求,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此项监管要求,现需选用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对建设单位化工板块开展“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及“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

2.4项目地点:内蒙古乌拉特后旗青山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件;

3.2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作业,投标单位应具有:安全类、化工机械类、化工工艺类、自动化类、电气类专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签订过类似合同业绩;

3.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

3.5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专业人员及技术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8点起至于2024年11月21日15点止,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10分钟):2024年11月22日上午8:20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8:30

6.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参会人员和投标单位可采取线上视频或现场的会议形式参加。开标地点: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山东新华制药西侧约100米)医创中心总部大观A座30楼集采中心。

采取线上投标单位投标资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山东新华制药西侧约100米)医创中心总部大观A座30楼集采中心。

收件人:张旭 ,联系电话:139*****419,如果在开标时未及时收到邮件,需在开标会议开始前30分钟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招标联系人员指定的邮箱中。

邮箱号:jicaizhongxin@jingugroup.net

考虑到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间影响,本次招标项目不要求必须提交纸质版标书,但需提供正式的盖章扫描版(PDF)电子标书上传邮箱。

7. 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部门:集中采购管理中心联系人: 张 旭(科长)139*****419

毛至立(商务)132*****237

刘正宙 132*****197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技术联系人: 王凯(部长) 151*****5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标准化 双重预防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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