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里水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里水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属于非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240FF*******
二、采购项目名称:里水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资格项目
三、采购预算:资格标
四、项目内容:里水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资格(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服务内容 | 服务资格 单位数量 | 服务期 |
代理里水镇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清算业务,代理公务卡结算业务 | 2名 | 四年(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代理里水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结算业务,代理公务卡结算业务 |
说明:本项目经评审后,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两名为中标人,两名中标人的服务期限和业务内容按以下方式分配:
(1)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人第1、2年代理里水镇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清算业务,及代理公务卡结算业务,第3、4年代理里水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结算业务,及代理公务卡结算业务;
(2)最终综合得分第二名的中标人第1、2年代理里水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结算业务,及代理公务卡结算业务,第3、4年代理里水镇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清算业务,及代理公务卡结算业务。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格式详见:附件3)。
3)供应商或其上级单位须持有效的金融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或其上级单位具有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认定的准予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资格(须包括代理财政直接支付和代理财政授权支付)(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银行只允许总机构或其中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具体以最先报名的为准。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填写《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将转账凭证和填写好的《登记表》发至我司邮箱(yzzbfs@126.com)即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登记表》。
2、报名费用:现场现金缴款或通过以下账户转账支付:(此账号非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 户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注:当日上午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备注:如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原件或样品的,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2号楼1楼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2号楼1楼会议室。
十一、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有)。
5、查询结果如显示无投标人信息或没有该企业相关记录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网页或截图。
十二、参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或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68 0982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佛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85 1689
传真:0757-8185 1685 E-mail:yzzbfs@126.com
十四、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lsz/ztbxx/(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里水镇人民政府栏目)
http://www.gdbidding.com(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五、附件
附件1:委托协议
附件2:招标文件
标签: 财政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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