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冷柜、冰箱等设备维保项目意向公告
医用冷柜、冰箱等设备维保项目意向公告
医用冷柜、冰箱等设备维保项目意向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人民医院医用冷柜、冰箱等设备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维保项目名称:医用冷柜、冰箱等设备维保项目服务。
二、维保区域:贵港市人民医院本部、儿童诊疗中心、二门诊、西院、卫校。
三、维保期限:2年
四、维保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医用冷柜 | 台 | 63 |
2 | 超低温冷柜 | 台 | 8 |
3 | 普通冰柜 | 台 | 239 |
4 | 冷藏柜 | 台 | 10 |
5 | 冷库 | 间 | 2 |
6 | 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 | 7.8万元 |
五、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3年在三甲医院对同类型设备维保的历史成交记录(若有)。
(二)在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服务活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四)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服务商,方可参加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23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领取地点:贵港市人民医院器械维修组办公室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1.提供服务商的资格要求条款所要求的相关材料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到指定地点领取。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23日17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带至贵港市人民医院后勤楼三楼设备科办公室,逾期予以拒收。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贵港市人民医院
(二)地 址:贵港市中山中路1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林工,0775-*******
贵港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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