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大排档建构筑物拆除权及残值处置招标公告

滨江大排档建构筑物拆除权及残值处置招标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6日,通过“浙交汇”平台(网址:www.wzcqpt.com;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滨江大排档建(构)筑物拆除权及残值处置进行“浙交汇”网络竞价式公开转让,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公示期

(工作日)

加价幅度

(万元)

1

滨江大排档建(构)筑物拆除权及残值处置

汤家桥路与会展路交叉口东南侧房屋(滨江大排档)

*****.35

314.1182

94.2355

15

0.1

:《滨江大排档建(构)筑物拆除权及残值处置清单》仅供参考,清单以外部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品质、数量以现场实物交付为准。具体数量、质量、面积均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建筑物的面积及其它若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款,不多退少补,并与转让方、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温州市天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准)。

(二)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局出具的意向方公司章程为准,法人代表及最大股东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担保承诺书。)

(三)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为法人单位且不得超过两家(以提供由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为准,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上述条件资料。)

(四)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网络竞价相关事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提交相关材料附件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格审查:平台及委托方将对有效报名意向受让方的资格条件逐条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确认获得网络竞价资格,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取消资格。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并应按信息披露规定的时限内同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项目资格条件审核时间:2.5个自然日)。

4、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9日13: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9日14:00)

5、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19*******,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成交后,受让方须签订浙交汇竞价结果表单,并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拆除安全保证金(100万元整)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19*******,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五、其他事项

1、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滨江大排档建筑拆除残值综合处置协议书》及其附件《房屋拆除工程廉政协议书》、《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提供(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二)具备一定的旧房拆除经验和施工团队,提供近3年1个拆除业绩达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下简称拆除施工单位具备条件资料)。

2、如是自然人或不具备拆除施工单位条件资料的企业成交的,该受让方需委托有资质的拆除施工单位(最多不超过1家),受让方、拆除施工单位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滨江大排档建筑拆除残值综合处置协议书》其附件《房屋拆除工程廉政协议书》、《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安全目标责任书》,且受让方须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拆除施工单位具备条件资料,无法提供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并全额扣除竞价保证金。

4、受让方应按转让方现场拆除的各项施工规范要求,在转让方房屋政策处理到位的条件下,15日历天内完成处置工作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受让方如不能在15日历天内完成处置工作或未通过转让方验收,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额拆除安全保证金。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5时止(工作时间内)。

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工作时间内),须预约看样。

看样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与会展路交叉口东南侧房屋(滨江大排档)。

咨询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球山花园16幢203室。

报名看样咨询电话:0577-********

转让方咨询电话:0577-********

转让方纪检监察电话:0577-********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0577-********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0577-********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

中心网址:https://www.wzcqpt.com/WZPT/

温州滨江置地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天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残值处置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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