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废弃输液瓶袋处置方案意见征集征询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废弃输液瓶袋处置方案意见征集征询招标公告
蒙自市人民医院废弃输液瓶(袋)处置方案意见征集征询公告
蒙自市人民医院废弃输液瓶(袋)处置方案面向社会进行征询,诚邀符合本次征询公告条件且有意愿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意见征询活动。
一、项目名称:蒙自市人民医院废弃输液瓶(袋)处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按照医疗卫生系统垃圾分类处置相关文件要求,对蒙自市人民医院院内产生的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即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及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进行规范化回收、处置;回收、处置方案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2、服务地点:蒙自市人民医院内;服务周期:3年。
3、2024年前三季度回收、处置量平均每季度约:玻璃瓶7000公斤,塑料输液瓶9000公斤。(该数据仅作为参考,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4、若有意向参与的公司可以到实地进行现场查看,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作出合理报价,报价形式为:每公斤单价(元),该费用为回收价格。玻璃瓶由承接单位一并处置,院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5、参与本次方案征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递交方案截止时间及地址: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当日起7个日历天止(2024年11月21日下午17:00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蒙自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门诊楼9楼902室)
地址:蒙自市人民医院(蒙自市天马路89号)
邮编:****** 电话:139*****772
3、联系人:杨老师
四、参与要求:
1、各公司参与征询项目要求: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具有此项目,且需提供企业为云南省明文公布的《医疗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相关证明文件,如不再列企业视为条件不达标)
⑵参与单位需有此类项目经验。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方案文件密封和送达要求:
⑴方案文件严格按照征询公告的要求制作,并密封送达,只接受纸质文件形式。
⑵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在响应文件、报价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⑶本项目的仅一次报价机会,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蒙自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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