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福泉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加强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沼气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沼气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48号)及省、州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向社会公开遴选福泉市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及要求

遴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队伍、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各1支,可以为同一个主体实施,并由实施主体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购置1台农作物秸秆收割割台及农村沼气设施清掏、维修工具。

二、遴选服务主体条件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专业化农业服务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服务主体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正常、信用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秸秆收储车驾驶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在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福泉市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或《福泉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备清单、征信良好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三)专家评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社会化服务主体报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

(四)结果公示。经专家评选拟确定为我市福泉市2024年农村沼气管护及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申请日期

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4日

五、报名地点

福泉市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0522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阳琴 138*****190

陈应明 156*****300

附件:福泉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 沼气 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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