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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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招标项目编号:E650*****010********)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境内,起点接G335线老风口道班附近,G335线桩号为K179+300,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沿既有S317二级公路进行布线,在裕民县城东接裕民县过境段,终点接塔城至裕民一级路(原S222线),路线全长50.890km,其中改扩建段全长45.252km,裕民县过境段利用迎宾路、海棠路、东环路、规划二路,总长5.639km,拟建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改扩建段设计速度100km/h,过境段设计车速60km/h。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10********001
标段(包)名称: TYSBYS-1
招标范围: (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实现情况评估,评估防治指标的实现情况; (2)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评估,即对水土流失监测方案、技术、过程和结果分析、监测报告进行分析评估; (3)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管理评估,即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规章制度、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工程监理、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和工程投资等管理情况评估。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法,协助建设单位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4)水土保持设施试运行及管理情况评估,即对水土保持工程自验、移交、试运行、管理维护及运行期水土流失监测措施等进行评估;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问题,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5)审查提供的验收资料和档案,对缺漏部分进行补充,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6)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7)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的报备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事后监督性管理(验后核查)等工作; (8)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标段2
标段(包)编号:E650*****010********002
标段(包)名称: TYHBYS-1
招标范围: (1)收集验收调查所需的技术资料,比较公路建成前后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 (2)调查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对上述单位产生的问题进行整改; (3)对工程其他实际环境问题及潜在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优化措施,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 (4)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管理、运行及其环境保护效果给出科学客观的评估,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法并协助建设单位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5)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的技术规范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公开相关信息,依据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环保专项验收,确保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 (6)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报备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事后监督性管理(验后核查)等工作。 (7)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8日到 2024年12月09日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日10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平台下载时间为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11:00
2.递交方法: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层501
联 系 人:马云、梁玉明 联 系 人:孟庆玮
电 话:0991-******* 电 话:181*****73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jztc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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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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