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鸣校区广播系统和单反相机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2024年武鸣校区广播系统和单反相机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广西财经学院相关采购制度规定,经学校审批,现就我校2024年武鸣校区广播系统和单反相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财经学院2024年武鸣校区广播系统和单反相机采购项目
二、上限控制价:
大写:肆拾肆万玖仟零捌拾伍元整。
小写:¥******.00。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广西财经学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4年武鸣校区广播系统和单反相机采购项目项目报价单。
六、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
七、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12个月。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7: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到广西南宁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行政楼3楼330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党委宣传部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九、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一)报价表(详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以上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上限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未按照报价表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排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党委宣传部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交货地点: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四、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并验货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全款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项。
十五、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必须注明××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财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西支行
银行账号:611*****5481
(二)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三)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成交供应商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成交供应商若完全履行合同,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包括供货验收合格及后续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退保申请函及凭履约保证金财务凭证,采购人按规定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老师,0771-*******。
广西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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