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野外调查工作)招标公告
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野外调查工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PA(宁)2016-002 |
开标时间:2016-12-01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寿宁县国土资源局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PA(宁)2016-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作) 已由闽国土资综〔2016〕2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国土资源局和寿宁县农业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本级财政补助,招标人为 寿宁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野外调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寿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作); 2.2 工作地点:福建省寿宁县; 2.3 工作范围:通过开展福建省寿宁县 1:5 万农业地质调查270平方公里、1:1万农业地质调查30平方公里,设置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点27个,查明寿宁县耕地质量状况,为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富硒富锌等优质土地开发、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 2.4 投资总额:寿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作)经费 168万元(该工作经费不含监理费)。 2.5 招标内容: 按照《福建省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指南》开展寿宁县耕地区 1:5 万、1:1万农业地质调查评价;研究影响土地质量各项地球化学指标特征与控制因素,进行土地质量等级评价,开展土地利用适宜性研究,结合前期调查成果,提出富硒富锌优质土地开发、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及农业产业结构布局的建议;按事先划分的评价单元(图斑)制 作各指标含量分布图,建立各地块地球化学数据库;开展调查评价成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特色农产品开发中的应用研究;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成果资料;按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技术要求》设置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点并开展监测。 2.6 工期:2017 年 10月前提交成果报告。 2.7 编制要求:符合编制规范并需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审查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按照《福建省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管理办法》投标人须为具有地球化学乙级资质或区域地质 、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甲级之一的福建省属国有地勘单位; 3.2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地球化学、区域地质 、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标书和线下出售标书同时并存、具有同等效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7日至2016 年11月11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nggzyjyzx.********91.com或前往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台,点击右上角位置“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到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word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寿宁县农业调查评价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1 日 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交易编号为投标人购买标书的唯一凭证,请务必谨记,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交易编号材料)。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本项目的野外调查经费为: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元)(含税收、设计编制费、野外调查经费、成果报告编制、专家审查会费用及相关会务费等,该工作经费不含测试费、监理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72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138*****33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盈丰佳园5栋502室,邮编:352100; 电话:183*****520; 联系人: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寿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8744;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开标地址: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楼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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