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苑A幢共2台电梯更新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东方明珠苑A幢共2台电梯更新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东方明珠苑A幢共2台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明珠苑A幢共2台电梯更新项目,招标人为东方明珠苑业主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单位名称):温州天菱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吉菱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宜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平阳县鳌江镇东方明珠苑小区
项目编号:ZJPFDT********
预算金额70万元
电梯:共2台电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①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含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制造),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制造);
②投标人须提供安装:安装单位须具备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本次招标全部电梯的安装);
③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备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无电梯安装资质的,必须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2.购领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有联系方式);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双方均需提供);
③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制造单位许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安装修理单位许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昆阳镇横阳西路299号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明珠苑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0*****588
代理单位: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阳镇横阳西路299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8*****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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