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增粮行动”电力配套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节水增粮行动”电力配套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2012、2013年度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节水增粮行动”电力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0696-(1-4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2013年度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节水增粮行动”电力配套工程经内蒙古自治区节水增粮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内节办【2012】1号、内节办【2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荣旗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高低压线路8km,变压器2台及配电设备;

二标段:采购柴油发电机组100台;

三标段:高低压线路3.1km,变压器4台及配电设备;

四标段:采购柴油发电机组136台。

2.2工程建设地点:阿荣旗项目区。

2.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2.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72.52万元;二标段:78.22万元;三标段:53.14万元;四标段:106.08万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一、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电力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要求二、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柴油发电机专业生产厂家,且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柴油发电机规格的产品认证证书和产品合格或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柴油发电机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3一、三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二、四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2012、2013年度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节水增粮行动”电力配套工程

1

14,504.00

155*****3252

2

15,644.00

150*****9252

3

10,628.00

154*****4924

4

21,216.00

149*****2190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6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力配套 节水增粮 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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