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湖南渔鼓剧目复牌、演出及录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湖南渔鼓剧目复牌、演出及录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渔鼓剧目复牌、演出及录制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采购单位 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长沙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2: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湖南通服大楼9楼90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湖南通服大楼9楼905)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丽、周懿杰
项目联系电话 166*****713
采购单位 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主任、187*****65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湖南通服大楼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佳丽、周懿杰、166*****713

项目概况

湖南渔鼓剧目复牌、演出及录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湖南通服大楼9楼9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D-2024ZC010

项目名称:湖南渔鼓剧目复牌、演出及录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限为18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湖南通服大楼9楼909)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湖南通服大楼9楼909)免费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也可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档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项目联系人邮箱zhouyijie.sj.hn@chinaccs.cn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湖南通服大楼9楼905)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湖南通服大楼9楼9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1)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        

联系方式:陈主任、187*****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236号湖南通服大楼9楼            

联系方式:朱佳丽、周懿杰、166*****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丽、周懿杰

电 话:  166*****713

 

标签: 非物质文化 文化馆 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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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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