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能源局关于开展公开比选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昌都市能源局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昌都市能源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服务单位两家,服务周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比选。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市能源局公开比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服务单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通过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电子卖场·服务超市平台报名参与,并提交报名资料。(网址:https://cg.zbj.com/?a=XZCD)
四、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2023年度业务经营情况报告。(需盖鲜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本单位不存在失信记录的截图;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单位不存在正在被执行记录的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需盖鲜章)
3.在昌都市区内(含卡若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相关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材料,自有场所要求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租赁场所要求提供房产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材料需盖鲜章)
4.市行业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含4S店及专修店)或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地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需盖鲜章);
5.配货及售后承诺书;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盖鲜章)
6.《报价表》。(需盖鲜章)(详见昌都电子大卖场平台)
四、参加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参选企业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一经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3.本次比选活动由昌都市能源局自行组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组织、个人参与比选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五、其他事项
1.通过评审比选后,将拟确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服务单位,并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电子卖场·服务超市平台”上进行公示,签订服务合同。
2.中标服务单位如若无法满足工作需求、不遵守所签协议执行以及出现其他问题,经我局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后,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并按照参加比选服务单位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由昌都市能源局负责解释。
昌都市能源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