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提质改造项目IPC全流程智能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提质改造项目IPC全流程智能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安排解决,现对该项目的 IPC全流程智能控制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并完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BGZZB******-9;

2.2项目名称: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提质改造项目IPC全流程智能控制系统采购;

2.3建设地点:天津石化现场;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软硬件供货,利用现有硬件,实现与 DCS 数据通讯,采集完成2#常减压装置生产数据,并完成其他数据采集、智能建模以及智能控制器设计,具体见技术规格书;

2.6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含税)

备注

1

IPC全流程智能控制系统

1

300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有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应提供近1年度(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发布结果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业绩要求:

2021 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拥有至少10套石化装置智能控制系统的成功应用案例,以上案例或业绩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证明文件包括:①合同、②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的证明文件、③技术附件),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并实施过至少 一 项石化装置智能控制项目且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工程师需配备 两人以上,均需具有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实施过至少 一 项智能控制项目的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以上项目经历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证明文件包括:①合同、②用户评价的证明文件或公开可查的应用报道、③技术附件),经核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6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时至2024年11月2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3地点(网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

4.4招标文件每套价格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发放,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获取,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上获取:请登录代理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须采用支付宝方式。为了保护潜在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项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只有在“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按规获取招标文件。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5)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 元;

5.2递交方式: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前完成提交。

5.5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银行户名: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 号:331*****679*********

5.6退回:需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9:30。

6.2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6.3递交地点:

1)邮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单位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收件人为戴佳颖,联系方式为159*****484。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丢失、缺页或破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现场递交:递交地址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9日9:30。

7.2开启地点: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上发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9.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3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9.4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的,请在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前与招标代理联系。将质疑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的扫描件和word版电子文件发送至*********@qq.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继琛

电话:0574-********

电子邮件:songjc@iz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戴佳颖、李莺、王月

电话:0574-********、0574-********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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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炼油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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