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村卫生所室卫生监督及公共卫生督导考核租车服务

第四季度村卫生所室卫生监督及公共卫生督导考核租车服务

项目需求详情

1、17座客车1辆,颜色不限,可正常行驶,车况良好。
2、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必须拥有A1驾驶证,需驾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无疾病隐患。
3、承租方除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如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与承租方无关。
4、所租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商业座位险80万。
5、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6、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7、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9、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0、租赁服务预计4天。
11、租赁期间对东山区东方红乡辖区14个村的卫生所(室)进行卫生监督及公共卫生考核,具体包括:桦春村、东胜村、立春村、合胜村、双泉村、兴华村、红旗村、获胜村、东兴村、靠山村、前安民村、后安民村、志成村、小山村。
展开

项目名称:第四季度村卫生所(室)卫生监督及公共卫生督导考核租车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服务周期:9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村路5号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11-18 17:17:12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21 00:00:00

发布时间:2024-11-18 14:17:12

采购编号:HLJGCYC********Z202*****290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卫生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卫生 卫生监督 租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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