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技术设备及配套设施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交通技术设备及配套设施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
项目编号: ZAH-ZC-*******
项目名称: 中宁县公安局交通技术设备及配套设施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中宁县公安局交通技术设备及配套设施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项目 | 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管理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 2024-11-18 00:00:00 至 2024-11-25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12-09 10: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进行解密。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 1 键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登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 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 获得帮助。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宁县新河路66号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 A 座 5 楼 501
联系方式: 0951-*******、147*****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巫小宁
电话: 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白艳
电话: 0951-*******、147*****81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附件采购需求.docx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1-1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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