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区住宅小区燃气设施新建与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鹤岗市城区住宅小区燃气设施新建与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鹤岗市城区住宅小区燃气设施新建与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000G*********
1、招标条件
鹤岗市城区住宅小区燃气设施新建与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24)7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一般债券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洽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城区住宅小区燃气设施新建与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针对鹤岗市6个行政区域(向阳区、兴山区、工农区、南山区、东山区、兴安区)的住宅小区内燃气设施进行改造,共涉及14个小区,960栋楼房的燃气设施;
2.3建设规模:改造管线共涉及管线125.1km。其中,中压管网12.9km,低压管网82km,庭院线2.8km,户内改造立管27.4km;改造安全设施合计8.9万个,其中,更换NB燃气表*****户,改造引入口阀门5760个,增设紧急切断阀*****个。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管理、规划编制、工程勘察(测量)、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等;
2.6.2规划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规划编制进行的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
2.6.3工程勘察(测量)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5工程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6.6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与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562.4万元(项目管理费:176.44万元;规划编制费:20万元;工程勘察(测量):161.91万元;工程设计:699.10万元;监理费:304.95万元;造价咨询费:200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3.1.2规划编制: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勘察(测量):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工程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3.1.5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6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兼任一名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3规划编制: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4勘察(测量)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5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6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7造价咨询: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8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3.1监理组织机构配备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
3.3.2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中标人如违反发包方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及相关赔偿。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6.3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468-*******
招标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68-*******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洽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01号哈工大建筑科技大厦B座2406室
联系人:栾女士
电话:045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注:按鹤发改联发〔2024〕106号文件要求,建议全面推行使用保函缴纳保证金。全过程咨询文件-黑龙江省鹤岗市城区住宅小区燃气设施新建与改造项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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